陸豐:占用耕地加工石材多次舉報“拆不動”,疑是受當地有人保護
近日,記者接到汕尾陸豐市群眾舉報:指汕尾市陸豐橋沖鎮有人霸占農田做石材加工廠,還私自將周邊農田毀壞后租給周邊鐵路工項目程做臨時用地。當地群眾多年投訴舉報,當地相關部門置若罔聞,疑為當地霸地毀田行為作“保護傘”。
記者趕赴汕尾市陸豐橋沖鎮禾潭村委六村螺地村,在深水坑附近找到群眾舉報占用耕地的石材加工廠。只見該廠名為“東升石材”,就設在村間小路旁的農田里,占地約有6畝,共有5、6間廠房。因為周邊都是大片農田,并無其他建筑,所以這座石材廠孤零零的立在農田,甚是扎眼。
周邊村民告訴記者,這一片原來都是耕地,5、6年前被人租下其中一塊,先是挖開做魚塘,后來填平又做起石材加工?!昂煤靡粔K耕地被人占用,現在又挖又填,耕地的土質已經被完全破壞,這塊耕地基本上就廢了,再復不了耕了?!贝迕裉巯У恼f。
記者在周邊看了一圈,發現石材廠后面一塊農田也被填平,擺放著一些鉤機和挖機等工程設備。有知情人告訴記者,石材廠周邊這塊地原本也是農田,后來被石材廠老板霸占,填平后租給附近鐵路工程項目作臨時用地。
記者聯系石材廠老板未果,后從其他渠道了解到,石材廠當時占用耕地根本沒有辦理相關土地手續,建廠也沒有報建,更也沒有進行相關環評。因為“三五”石材廠占用村里耕地,加工石材產生的揚塵、噪音又對周邊農戶生產和生活造成了巨大影響。所以這幾年不斷有村民投訴、舉報該石材加工廠。但不知什么原因,當地村委及各地相關部門對此霸地毀田行為置若罔聞,多年來石材廠在陣陣投訴舉報聲依舊開工,絲毫不受影響。
就農村占用耕地建廠情況,記者查詢了相關法律和法規。其中《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中規定:未經批準或者采取荒廢耕地等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或者從事其他建設的,限期拆除或者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
記者又翻查了《刑法》,其中第三百四十二條 【非法占用農用地罪】指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占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的規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處罰。
記者咨詢了法律界人士,非法占用耕地“數量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農田五畝以上;而 “造成耕地大量毀壞”,是指非法占用耕地建窯、建墳、建房等其他非農業建設,造成基本農田五畝以上嚴重毀壞或者嚴重污染。很顯然,橋沖鎮禾潭村委六村螺地村這座非法石材加工廠,已經涉嫌嚴重違法及犯罪。
諷刺的是,就在今年汕尾市陸豐才進行了一次“遏制亂占耕地違法”的專項行動。當時各級相關部門組織執法隊、規建辦、農辦、派出所等相關部門等,開展土地整治專項行動,以“零容忍”的態度、“長牙齒”的措施遏制亂占耕地違法行為,牢牢守住耕地保護紅線。并稱將加快推進現有問題整改的基礎上,加大巡查力度,不斷完善長效監管機制,高效推進整改落實,及時消除違法用地,做好拆除復耕工作,嚴肅查處各類違規違法用地行為,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嚴格管控“非糧化”,牢牢守住耕地紅線,切實保障糧食安全,為當地加快實現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就在今年5月初,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召開土地衛片執法檢查警示約談視頻會議,對2021年度違法占用耕地比例達到問責標準、存在虛假整改情況和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等違法用地問題較為突出幾個市進行警示約談,其中就有汕尾市陸豐市?!安恢罉驔_鎮這家占用耕地、常年被舉報的石材加工廠,是怎樣在專項行動和相關部門警示約談中做到安然無恙的呢?”當地村民質疑當地相關部門充當了不法行為的“保護傘”。